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六旬退休漢於2020年2月在Facebook發帖文煽動暴力,除了詛咒時任特首,更煽動他人「真係認真諗嚇,點樣殺死林鄭」,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還押至10月7日判刑。
63歲被告潘德恕,報稱退休者。他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者,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
陳官昨日裁決表示,被告供稱自己在2020年因為沒有工作,所以在疫情期間拍攝運動錄像及上網「吹水亂噏」,聲稱發布涉案帖文及回應朋友留言的目的是「吹水講笑」,而朋友看到帖文都會知道他只是開玩笑。被告在回應朋友留言時提出「收買波叔(林鄭丈夫)」,他解釋這件事根本沒有可能、無厘頭,而帖文也沒有提出實際行動,只是「天馬行空」和「講完就算」。
陳官指出,不能抽離犯案時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事,煽惑他人仍屬犯罪。被告並非目不識丁,曾在2016年參選特首選委會文化界選舉及獲得353票,並知悉2019年和2020年的「示威」及暴亂事件。
陳官批評,被告證供不盡不實,刻意淡化自己當時發文的意圖。事實上,被告不可能知道自己700多名Facebook朋友的想法,從該帖文和留言可見,引申的討論是延續傷害時任特首的想法,包括詛咒特首和使用槍彈等。被告發文時更聲稱「香港正經歷一場場最嚴峻及動盪的暴行的洗禮」,「如果單單說『言者無心』,便說『聽者無意』,這便簡化了網絡平臺的功用及效力。」
法官:激進或釀乘數效應
陳官指出,被告從來沒有澄清或指出帖文內容只是開玩笑,而且其煽惑帖文亦可以在網上流傳及「擴張」,不排除「有心人」會把帖文留言截圖和轉發,甚至進行「第三次創作」,加上被告Facebook朋友有100多名並非香港居民,「不能排除乘數效應使這傷害特首的信息傳開」,令更多人分享這想法。
考慮到2019年下旬的社會氛圍,當時發生了暴力衝擊立法會、中文大學和理工大學及火燒紅隧收費亭等暴動,「試問在2019年有誰會想到立法會大樓會被大肆損毀,理大會火光熊熊,而中大會變成戰場。」所以,陳官認為,任何激進行為已經不能視為天馬行空。被告所煽惑的罪行,可說是非法及惡意讓特首有傷亡。
陳官表示,要考慮的是被告在2020年2月的犯罪意圖,被告不能實行並不等於他不是煽惑他人行事。被告不需要著墨於執行細節,畢竟被告能煽惑他人便成。至於被煽惑者有沒有做,或有沒有不同意圖,這都不是本罪行元素,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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