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社及中新社報道,9月2日凌晨3時許,臺北地方法院裁定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無保請回即無需繳納保證金暫可重獲自由,臺北地檢署表示將提出抗告。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則被裁定羈押禁見。

柯文哲被告發在臺北市市長任內涉嫌臺北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臺檢廉單位近期持續偵辦此案。8月30日,臺檢廉單位搜查柯文哲位於臺北市的住家、辦公室,及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地,並以被告身份約談柯文哲與彭振聲;31日凌晨,柯文哲被當庭逮捕,檢察官同日向臺北地院聲請對其羈押禁見。

臺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於柯文哲任市長期間暴增到840%,外界質疑官員護航業者。臺北地檢署今年將柯文哲等人列為被告,並指揮「廉政署」搜證,約談彭振聲等人說明。

8月30日,臺北地檢署搜查了柯文哲位於臺北市的住家、辦公室,以及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地,並以被告身份約談柯文哲、彭振聲,彭之後遭聲押禁見;8月31日凌晨,柯文哲因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臺北地檢署,遭檢方當庭逮捕。柯文哲隨後向法院聲請提審遭駁回。檢察官認為柯文哲犯嫌重大,有滅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法院難認柯文哲主觀上違法

法院9月2日召開羈押庭後指出,依監察機構糾正案文,京華城案2021年外加20%的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情形,不符合「都市計劃法」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且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以及是否明知20%的容積獎勵違法。

法院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他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尚非無據。

法院表示,依目前卷證資料及檢察官所提出事證,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難以認定柯文哲就彭振聲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有所知悉或指示,或難認柯文哲主觀上明知20%的容積獎勵違法。

法院因此認為檢察官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闡釋尚有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仍可抗告。

9月1日20時許,臺北地院召開羈押庭,先後分別訊問柯文哲及彭振聲共約4.5小時。庭審法官認為,檢察官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無保請回。臺北地檢署表示將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