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冀平

這些天,網上傳出一則王家衛的視頻,很短,他說,他原來做編劇,做編劇就像是被判了「無期徒刑」,所以改行,做導演。這則消息流傳得不廣,畢竟編劇是個偏門,做的人不多,加上做過的,也像王家衛一樣改了行,大名導李安原來也是編劇。請留意,從編劇改做導演的,幾乎都是好導演。編劇,就是個寫字的,寫字為生固然不容易,但有「無期徒刑」這麼大的「罪過」嗎?我是做編劇的,有切身感受。

一個項目啟動,第一個找的是編劇,第一個忘掉的也是編劇。

編劇從一無所有開始,搭起架子,起承轉合,一字一句填補血肉,左改右改,千誦萬讀,如同十月懷胎,絕不止十個月,少則一年半載,多則幾年十年,千辛萬苦生出一個有血有肉有骨架的「小人兒」來。下一步,把這個「小人兒」交付給「託兒所」,編劇「生」的任務就此完成,在「育兒成人」階段基本可以不出現,但要隨時聽召喚,隨叫隨到,隨到隨改。因為畢竟是自己親生,心裏掛念,偶爾會出現在現場,看見「孩子」能按照自己的意願長大,感恩不盡,若與初心不同,也不會說什麼,反正已經「託」出去,就得遵守固有的規則,別多說少道,招人煩。

舞臺劇,是另外一種模式。編劇生出「小人兒」,要親自看著他長大,雖然也得交給「託兒所」,但「親娘」需經常到場,有「娘」看著,他人不會亂來,有什麼改動都要請示匯報徵求同意。好說話的編劇、沒什麼底氣的編劇,比較好對付,不好說話的,又生過幾個「好樣的」的「娘」,則是「改我一字,男盜女娼」。

電影、舞臺兩種藝術形式不同,各有各的特點和規矩。電影是導演的藝術,編劇提供的就是生一個「初生兒」,之後交給導演養育調理,這是藝術規則,連觀眾都認同,說起電影,都說誰導的?很少說誰寫的。舞臺劇以編劇為主導,權力和地位就大得多,場刊上編劇從來排第一名,電影編劇能排名在什麼位置,就很難說了。不論是電影還是舞臺,編劇都是「無期徒刑」,永遠有責任,永遠有義務,要改就得改,沒得拖延,不得「緩刑」。

既然做這一行,判了「無期徒刑」也願接受,還有不少有志者要上這條船,甘願受此「刑罰」。不能接受的是,一個項目不論原創還是改編,不成功的緣由,問題大多出在劇本上,重蹈覆轍多少次。必須重視編劇,乃一劇之本,這是一個永久的話題,卻就是有人看不見,或者裝作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