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仲鳴
《水滸傳》是「武俠小說」?是「歷史小說」?「武俠」者,主要是有「武」也,是否有「俠」,那就見仁見智了。但「歷史小說」,卻令一般學子有點摸不著頭腦。
《水滸傳》屬「歷史小說」,見諸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第15篇〈元明傳來之講史(下)〉。他開篇即說:「《水滸》故事亦為南宋以來流行之傳說,宋江亦實有其人。」既是「實人」,當是歷史人物,《宋史》亦有記載。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影響後來的小說研究極大,不少學者景從。
魯迅將《水滸傳》列為「講史」:「其劃分的標準是,除了依據正史演義者,『敘一時故事而特置重於一人或數人者……則亦當隸於講史』,其中包括了《水滸傳》等小說。」其後,北京大學中文系編撰的《中國小說史稿》便將《水滸傳》列為歷史小說。
齊裕焜的《中國歷史小說通史》如此界定「歷史小說」:
一、歷史著作與歷史小說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前者是科學,後者是藝術;這是歷史小說與一般小說所共有的屬性。
二、歷史與歷史小說之間的關係是生活與文學之間的關係。歷史小說是「取材於歷史」的小說,在處理文學與生活的關係上,它多了一層與歷史的關係。這是歷史小說與一般小說不同的個性。
三、歷史小說對歷史有一定的依存關係,因此,它有責任尊重與維護歷史的嚴肅性,即作品中主要的歷史事件和主要人物應該有史實的依據;作品中的文化心理、社會風尚、生活細節應該有一定的歷史階段性,不能隨心所欲。
四、在主要人物和時間不違背歷史事實的前提下,對歷史進行總體審美把握,遵循藝術創作規律,對歷史進行重新審視,透過紛繁複雜的歷史現象,洞燭其中的內在真實、本質規律,以便在藝術轉化時對歷史生活作出更深刻、更真實的反映。
以上引自樓含松的《從「講史」到「演義」》(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年),他指出,從這界說,齊裕焜剔除了《水滸傳》為「歷史小說」,但卻將魯迅《故事新編》作為「現代歷史小說的重要作品」,如此論述,真是笑話也,和他所作的「定義」有點風馬牛。樓含松說:「其實《故事新編》完全是隱喻性作品,其創作特色之一就在於顛覆了『歷史的嚴肅性』。由此可見,這個歷史小說概念的界定是不能自怡的。」
齊裕焜的歷史界說本來是可取的,是「狹義的歷史小說」,用此來定義歷史小說,捨棄《水滸傳》,可以;但卻將《故事新編》歸之入內,有點矛盾吧。傳統歷史小說承自史傳,加上野史筆記演繹而成,這包括民間的講史、說書人的「天花亂墜」;這雖離「真實歷史」甚遠,但《故事新編》中的神話傳說卻完全與歷史沾不上了邊。
由上所述,《水滸傳》列入「歷史小說」,確比《故事新編》更為恰切。我認為,將《水滸傳》列為「武俠類」比「歷史小說」更佳。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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