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參與國家改革開放】
改革開放是中國20世紀以來社會歷史發展進程中的重大事件,香港在進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回顧過去,國家改革開放始於1978年,一批港商北上投資,兩地磨合出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断愀蹍⑴c國家改革開放志》中提到,香港自1979年參與國家改革開放歷程,相互促進下,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並發展經濟。香港七十年代經濟起飛,被列入亞洲四小龍之一,但面臨人力及市場的樽頸,故國家改革開放為香港帶來機遇,一批港商北上投資,帶來的除了資金,還有技術、訊息、管理制度和國際視野,而內地亦可提供人力及地方,形成互補。
香港自1979年參與國家改革開放歷程,輿內地相互促進,經過四十餘年互動,國家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全球貿易大國;香港經濟結構從輕工業產品製造出口,成功轉型為服務業型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和航運中心。
經濟合作:
CEPA經貿合作:2002年1月25日,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正式就制定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和世貿組織規則的自由貿易協議,在北京展開《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磋商工作。2003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CEPA主體文件,同年9月29日簽署六份附件,於200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CEPA是香港與內地簽訂的首份雙邊自由貿易協議,亦是內地簽署的第一個全面自由貿易協定,為內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洽商同類市場開放協議提供參考。CEPA採取「循序漸進」及「先易後難」的方式,分階段磋商,逐步擴大內容和範疇。
CEPA《服務貿易協議》於2016年6月1日實施後,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地域範圍擴展至內地全境。2017年6月28日,雙方簽署 CEPA《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和CEPA《投資協議》,將CEPA提升至一般全面自由貿易協議的水平,為兩地持續增長的投資活動,訂立促進和保護措施,並推展經濟和技術的合作交流。
區域合作平臺:粵港合作、京港合作、滬港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閩港合作、西部大開發
參與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
參與「一帶一路」發展:特區政府參與「一帶一路」發展、香港商界參與「一帶一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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