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參與國家改革開放】

改革開放是中國20世紀以來社會歷史發展進程中的重大事件,香港在進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回顧過去,國家改革開放始於1978年,一批港商北上投資,兩地磨合出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香港參與國家改革開放志》中提到,香港自1979年參與國家改革開放歷程,相互促進下,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並發展經濟。香港七十年代經濟起飛,被列入亞洲四小龍之一,但面臨人力及市場的樽頸,故國家改革開放為香港帶來機遇,一批港商北上投資,帶來的除了資金,還有技術、訊息、管理制度和國際視野,而內地亦可提供人力及地方,形成互補。

香港自1979年參與國家改革開放歷程,輿內地相互促進,經過四十餘年互動,國家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全球貿易大國;香港經濟結構從輕工業產品製造出口,成功轉型為服務業型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和航運中心。

土地與房地產:

香港土地與房屋市場實行自由買賣流轉的制度,與內地有別。改革開放前,內地實行計劃經濟,國有土地以行政劃撥方式,無償、無限期給土地使用者使用,城鎮房屋實行福利分配制,土地與房屋不具備商品性質。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國家的工作重心轉移到推動國民經濟發展。深圳等改革開放前沿地區率先參考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探索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香港工商界及專業人士對內地土地使用制度提供改革參考意見和協助政策落實。

1970年代末,香港一群法律、會計、工程、測量等界別的專業人士籌建「促進現代化專業人士協會」(現代化協會),計劃以各自的專業知識,協助國家現代化建設。在內地改革土地使用制度中,這批專業人士協助深圳、上海等城市進行改革探索,向內地引介香港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並直接參與深圳首次土地使用權拍賣及上海土地批租的制度設計。

此外,港商亦直接參與內地房地產市場,包括酒店、住宅、商場及寫字樓、物業代理和物業管理等。

責任編輯: 張巖